办理流程:
市内转移
在南京市范围内跨区迁移户籍的参保人,无需转移城乡居保关系,应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更改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信息。
省内转移
已实现省平台一键式办理,参保人可在迁入地申请,即时办结。
跨省转移
参保人只需在迁入地申请即可,后续转移手续由两地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处理,参保人无需两地奔波。
需要办理城乡养老保险转移的情形:
1.城乡居保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户籍迁出南京市。
2.参保人符合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城乡居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3.参保人不符合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可转至城乡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