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拖欠工资举报投诉后一定会立案查处吗?
符合一定条件后会立案查处。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对用人单位的投诉,如果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1.违法行为发生在两年以内;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珠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