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保交楼、稳民生,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12月10日起,在本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南海区桂城街道、顺德区大良街道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上述区域暂停实施住房限购政策。
本政策实施前,已在佛山市智慧房产综合平台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受本政策影响。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