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对象
2022年6月7日起,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为其落实我省产假政策(一孩158天,二孩、三孩各188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实施时间】
近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医疗保障局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试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