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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城镇企业职工社保关系跨省 郑州社保跨省转入

时间:2024-07-07 20:25:40
郑州城镇企业职工社保关系跨省 郑州社保跨省转入

郑州城镇企业职工社保关系跨省(市)转移接续政策问答

如何办理跨省(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1.办理条件:

①参保状态为暂停(已办理过停保手续);

②不欠费。

2.所需材料:

①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内转移的,参保人直接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即可;

②跨制度转出的(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需凭身份证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提交至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3.办理途径:

①线上渠道:

手机端:“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小程序;

电脑端: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

单位Ukey办事通道: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portal/#/home)——单位办事通道——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查询打印;

②线下渠道:市内各社保办事大厅

二、开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三、如何办理跨省(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办理条件:在郑州市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

2.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

②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还需提供本市户籍地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办理途径:

①线上渠道:

手机端:“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小程序;

电脑端: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

单位Ukey办事通道: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portal/#/home)——单位办事通道——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内转移联系函申请;

②线下渠道:市内各社保办事大厅

温馨提示:参保人如存在重复缴费,需办理转入接续手续后携带身份证至市内任一社保办事大厅填写《退款申请表》提交审核。(未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的,还需提供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四、如何办理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办理条件:

在郑州市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

2.所需材料:

①《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②《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3.办理地点:

安置地社保办事大厅,窗口审核材料无误及资金到账后予以办理。

五、如何办理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办理条件

在郑州市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

2.所需材料

①《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开具);

②现场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办理地点

新参保地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

温馨提示: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后,将向军队后勤(联勤)机关发出《联系函》。收到该当事人《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转移资金后,办理合并手续。

六、如何来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在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问题上,按照国家规定,遵循的是“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这一原则。也就是说对于参保地和户籍地一致的,那么户籍地,也就是参保地即为待遇领取地。对于参保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按照缴费满十年的地方来确定参保人的待遇领取地,对于存在多个参保缴费满十年的地方的,参保人最后一个缴费满十年的地方即为待遇领取地;如果存在多个参保记录,却都不满十年的,请依次合并后将资金和参保关系转回至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来支付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待遇。

七、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社会保险关系跨省(市)转移接续相关问题咨询渠道有哪些?

①邮箱咨询:zzsbguanxizhuanyi@126.com

温馨提示:为确保及时办理回复,请详细描述申请人在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时遇到的问题,并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我们将确保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安全。

②电话咨询:

统一咨询电话:0371-12333

转出至外地市:0371-67887055

转入至郑州市:0371-67880132 0371-67880167

③线下咨询:

市内各社保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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