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养老金发放时间
自2022年6月起,杭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将于每月8号发放。
二、领取条件
1、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参保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县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参保人员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县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申请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三、金额组成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有视同缴费年限或1997年年底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加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
以参保人员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年限每满1年按基数的1%计发。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
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标准执行。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
按参保人员1997年12月31日前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1997年12月31日前的缴费年限,再乘以1.4%计发。参保人员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在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一并计算。
四、计算公式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①基础养老金=(a+c)÷2×缴费年限×1%
a=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b=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参保人员本人退休时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
c=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a×b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
(图源:杭州市人民政府)
五、特别注意
人社部联合财政部门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其中明文规定,从2020年1月1日开始,为2019年底前已经按照规定办理退休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
六、政府官方原文阅读
1、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的通知
2、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